2023年合肥市肥东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合肥市肥东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合肥市肥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1人)》已于2023年4月6日发布,本次合肥肥东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经核准,合肥市肥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1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肥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4月17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肥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合肥市肥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3年合肥市肥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24日16:00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申论》、《专业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