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庐江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合肥庐江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合肥庐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6人)》已于2023年6月20日发布,本次合肥庐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和要求中“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四)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五)本次公开招聘将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的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21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21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与我县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目前在聘人员(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以及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合肥庐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3年合肥庐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至6月30日16:00 笔试时间: 2023年7月16日上午。具体安排如下: 8:00~9:30《科目一》 9:30~11:30《科目二》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申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