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引进专任教师公告
2023年07月26日讯: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一所具有63年办学历史、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师范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学校正积极提升办学质量,推进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拟面向省内外高校公开引进现职高校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专任教师共计24人。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学习及工作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在高校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四、引进人员要求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8月1日)。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资格(以职称资格证书为准,无职称资格证书不予承认)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8月1日)。
2.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
3.毕业院校与专业不限。
4.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辞职。
五、引进方式
公开引进方式分在事业编制内人员调入引进和非事业编制内人员公开招聘引进。事业编制内人员调入引进有关程序,按照《朝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县(市)区和域外调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朝委办〔2017〕5号)、《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转程序>的通知》(朝人社发〔2019〕48号)等规定执行。非事业编制内人员公开招聘引进有关程序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执行。符合调入引进条件的报名人员数量不超过公开引进计划数时,优先使用计划直接办理调转手续,剩余计划在符合招聘引进条件的报名人员中通过面试成绩择优聘用。符合调入引进条件的报名人员数量超过公开引进计划数时,与符合招聘引进条件的报名人员共同通过面试成绩择优聘用。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22日-7月31日;报名形式:报名人员填写《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cyszrs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填写:姓名、工作单位、授课专业、职称(例:张三、XX大学、思政、副教授),同时提交佐证材料PDF文档,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高校教师资格证等。
(二)资格审核
朝阳师专、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人社局共同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审核。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相结合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学基本技能。面试的“试课”范围为朝阳师专现行专业课教材,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试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按8:2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四)确定拟引进人选
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体检(适用非事业编制内人员公开招聘)
体检参照辽宁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引进人员自行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朝阳师专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尤其是意识形态、学术规范、职业道德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对最终考察合格人员,在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学校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最低聘期5年。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引进工作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引进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引进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421-66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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