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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招聘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2 15:05:56 来源:人才引进网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蕉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3〕82号),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计划面向全国公开补充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4.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1)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2)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除上述情形外,现场资格审核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录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蕉城区区属学校公开补充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应聘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1-3个岗位。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1月6日上午9:00-12:00;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东区篮球场;
 
  3.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宁德市蕉城区区属学校公开补充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5)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书、证明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考试合格证明或课程成绩单);
 
  (7)优秀毕业生证书或相关证明。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
 
  (二)面试
 
  1.时间、地点: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确定。
 
  2.面试方法:应聘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由招聘学校采用直接考核面试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应聘人数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采用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用对象。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素养的理解、口头表达、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处理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情况,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根据福建省、宁德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政策待遇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录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以及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4.在蕉城区乡镇服务满3年的人员,可申请调入城区同类学校。
 
  五、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将转入下一轮补充招聘。
 
  2.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刘老师  0593-2987115,15892121277。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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