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重庆 | 云南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甘肃 > 全甘肃
各区县导航: 全甘肃 兰州市 酒泉市 金昌市 天水市 嘉峪关市 武威市 张掖市 白银市 平凉市 庆阳市 定西市 陇南市 临夏州 甘南州  

2023年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9 10:11:0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7月1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有关规定及精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甘肃省药物警戒中心”、“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名(具体招考岗位详见《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其中,应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高校自设专业,经省药监局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四)应考人员必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gansu.gov.cn/yjj/index.shtml)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00至7月26日(星期三)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市州)”,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与招考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7月27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建议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名参加省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查、修改。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开考比例为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1:3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报名期间开通考区选择,报名参加省直部门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考区就近参加考试。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上旬,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考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应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提供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对不符合招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考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不退还报名费。省药监局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省药监局网站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选根据应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考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应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省药监局负责计算出应考人员总成绩,在省药监局网站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考人员体检工作由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体检、复检费用招考单位负责,体检时间由招考单位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可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应考人员,不得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招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应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应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按招考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省药监局迅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使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中共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审批聘用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考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考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考单位。招考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关系,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考工作全程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二)本次招考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次招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本公告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

  (七)本公告由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八)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yjj.gansu.gov.cn/yjj/index.shtml

  甘肃省药物警戒中心网址:http://www.gsadr.cn/Html/index.Htm

  (九)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

  甘肃省药物警戒中心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31-7617324   0931-7616945

  网络技术咨询: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附件:1.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3.报考指南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人才引进网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