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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8 10:09:19 来源:人才引进网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于2000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佛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佛山市国家级工业园三水园区腹地,总占地面积956,建筑面积约29.3万平方米,政府总投资约14.6亿元,全日制在校生超万人。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示范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基地总部单位,佛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牵头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学会牵头单位。

 
学校设有智能制造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旅游创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8个二级学院。按照“新产业引领新专业,强专业支撑强产业”的专业建设原则,形成以智能制造专业群为龙头,以信息技术专业群和经济管理专业群为两翼,以汽车专业群、新能源专业群、艺术设计专业群和食品饮料专业群为新增长极的11大专业群,47个专业。
 
为将学校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海内外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9名,热忱欢迎有志于高职教育的仁人志士加盟,共襄盛举。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指标

拟聘岗位

用人部门

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

专任教师(01)

4

专业技术岗10级及以上

智能制造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汽车工程学院

1.机械工程、机械类、农业机械化工程相关专业

2.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

3.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相关专业

5.交通运输工程相关专业

专任教师(03)

5

经济管理学院

文化旅游创意学院

1.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相关专业

2.应用经济学、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相关专业

3.地理学相关专业

 

二、招聘范围

 

面向海内外招聘具有正高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学风作风行为准则和科研诚信行为被处理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出站博士后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如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博士生导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3年以上企业或科研机构工作经历的博士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博士后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业绩成果特别突出、学校急需的优秀人才,经学校研究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业绩成果材料须为近五年内的有效材料。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年限以及处分期限等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引进人才层次
 
(一)专业领军人才
 
近五年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以下奖项或荣誉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五完成人、一等奖前五完成人、二等奖前五完成人);国防技术发明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三完成人、一等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第一完成人;省专利奖杰出发明人奖、金奖第一完成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特等奖前三完成人,一等奖前三完成人);
 
(2)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获得者;未来科学大奖获得者;求是杰出科学家奖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奖第一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4)“大国工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入选以下项目或担任以下职务者: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不含青年拔尖人才);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负责人、重点研发计划课题负责人(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3)“珠江学者”特聘教授;青年珠江学者;
 
(4)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广东特支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不含青年拔尖人才);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负责人;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资助项目;(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3.以上人才项目级别相当的项目主持人或奖项。
 
(二)专业拔尖人才
 
近五年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以下奖项或荣誉者:
 
(1)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上文已列出除外);国防技术发明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三完成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三完成人;省专利奖银奖第一发明人;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级及以上教育家、名师、名校长;
 
(3)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
 
(4)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总决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获得者(个人项目)或获奖团队带头人;
 
2.入选以下项目或担任以下职务者:
 
(1)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社科青年项目负责人;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除广东省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2) 同时满足《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排名前500名大学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硕士生导师,且任职经历满3年的教师;
 
(3)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广东省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团队核心成员(前三);
 
(4)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工作,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研发骨干;
 
(5)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全职在佛山工作)。
 
3.以上人才项目级别相当的项目主持人或奖项。
 
(三)高水平人才(高级职称A岗)
 
近五年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防技术发明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完成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完成人、二等奖前五完成人;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前三发明人、中国专利优秀奖第一发明人;省专利奖金奖、银奖前三发明人;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前三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奖、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负责人;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级创新教学团队负责人;
 
5.国家级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省部级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负责人;省级认定的科技创新平台主持人;
 
7.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负责人;省级科技平台或项目((省科技厅立项))主持人(不含培育);
 
8.以上人才项目级别相当的项目主持人或奖项。
 
(四)高水平人才(高级职称B岗)
 
近五年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专利奖、省专利金奖、银奖发明人前五发明人、省专利优秀奖第一完成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完成人;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前五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奖、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五完成人、二等奖前三完成人;
 
3.省级教学资源库专业建设负责人;
 
4.省社科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获得者;
 
5.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
 
6.省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7.以上人才项目级别相当的项目主持人或奖项。
 
(五)博士后人才
 
在国(境)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近五年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取得不少于2项标志性研究成果。
 
(六)博士人才
 
在国(境)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2项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
 
五、岗位待遇
 
学校根据受聘者的人才层次、学术水平、岗位职责等,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相应待遇标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科研支持条件和生活保障。可申请入住学校住房,符合佛山市人才安居扶持政策可享受安家购房补贴。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从2024年5月31日起开始报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招聘考核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报名形式
 
1.应聘者填写《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提供佐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主要教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佐证材料、工作经历材料的电子版复印件。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3.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学校人力资源部公开招聘邮箱:fszyrsc@fspt.edu.cn,邮件以“应聘者姓名+正高/博士后/博士+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后可电话确认。
 
(三)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分为学术评审和面试答辩两个环节。面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学校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及岗位引进需求审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学校面试通过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七)人选确定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考核任务和指标,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其他
 
(一)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公告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提及的“发表”是指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排名第一通讯作者、博士学习阶段博士生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的情形。
 
(三)除特别说明外,应聘者原则上需使用本人近五年业绩成果申请应聘,提及的“近五年”从报名之日算起。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后,应届生需在博士毕业后3个月内办完入职手续,调动人员需在6个月内办完入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四)工作经历方面,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
 
(四)以上招聘内容和相关待遇要求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八、招聘管理
 
学校网址:http://www.fspt.edu.cn
 
招聘邮箱:fszyrsc@fspt.edu.cn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 周老师
 
联系电话:0757-87263102
 
投诉电话:87263139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
 
附件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2:佛山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
 
附件3:佛山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资格审查佐证材料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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