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梅州市梅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研究生专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23〕110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具体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二)报考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梅州市梅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mzmxzp2023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岗位表和报考指南,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填报岗位: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按照系统中指定的材料窗口上传对应的材料。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请于11月15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居民户口簿等须于招聘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2023年11月14日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梅州市梅县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选项为“是”)。
7、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8、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mx.gov.cn/)、2023年梅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研究生专场招聘系统(https://www.sydwzk.cn/gdmzmxzp2023)发布有关此次招聘的信息。
9、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主要考生综合能力测试,将委托省级具备人事招考命题资质的机构负责出题。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mx.gov.cn/)或者登录2023年梅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研究生专场招聘系统(https://www.sydwzk.cn/gdmzmxzp2023)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资格审核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资格审核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mx.gov.cn/)。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撰写考察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有关情况。
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m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二)对符合《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相关条件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将个人报考诚信记录在案事项。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589056。
(四)本公告由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组织部、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组织部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