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麻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雇用后勤服务人员3人公告
麻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雇用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湛江市麻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雇用3名后勤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雇用人数
本次雇用人数3名。
二、雇用岗位
本次雇用的后勤服务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主要是后勤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拟雇用 岗位 |
拟雇用人数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专业 要求 |
年龄及性别要求 |
备注 |
1 |
后勤服务工作人员 |
3人 |
大专及以上 |
无 |
无 |
35周岁以下 |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6.符合拟雇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雇用程序
此次雇用工作由麻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和监督。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雇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等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麻章区政通东路1号区机关大楼2楼2006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王 媛,联系电话:0759-2732028。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等,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报名时需现场填写《麻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雇用后勤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根据雇用条件,由麻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通过面试,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总分数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雇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下轮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察。考察由麻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入围资格等情况出现拟雇用岗位人数不足的,经批准可以从其他应聘人员中择优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雇用及待遇
1.雇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和程序办理雇用手续,由雇用对象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受雇用人员的工作服从我局统一管理。雇用期间,每年对雇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雇用人员,我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决定对其解除雇用合同;如有违纪违法的,解除雇用合同。雇用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2.待遇:雇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麻章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麻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759-2733222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