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招聘公告
2022年10月31日讯:因工作需要,平沙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服从组织安排;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拟定人选体检、考察、录用的工作流程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考者本人或者委托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珠海市平沙镇平沙一路31号2楼(即平沙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756-7753225(潘小姐)。
②网上报名。报考者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压缩到同一个文件夹(以“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发至指定邮箱:ZHHL3223@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18:00,报考者应在面试当天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备查。
3.报名材料
(1)《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
(7)有工作经验时长要求的岗位请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
(8)有职称要求的岗位请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9)有驾驶证要求的岗位请提供驾驶证;
(10)《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4)笔试及面试签到提供即可;
请报考人员认真查看本人所报考岗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有缺漏者不接受报名。如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要求
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和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考试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二)考试
A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和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B类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参与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A类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或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如果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具体以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A类岗位和B类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对象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按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同类人员现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存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一)拒绝佩戴口罩、没有申领“粤康码”、“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未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
(二)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以考生所提供的7天内行程卡为准),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有通知均通过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jinwan.gov.cn/index.html),报考人员应密切留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753225(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