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珠海市金湾区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2年02月23日讯:根据《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公室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珠金办〔2020〕1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现状,现公开招聘64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考年龄具体见附件1。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17:00
2.报名网站
http://183.57.22.41:8879
3.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面试资格审核时须出具)和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合同制职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并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4)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
(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6)本次招聘的报名咨询工作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具体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6.笔试开考比例
每一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和资格审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各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原件一份(在网络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5)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审核时均提交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资格审核时间另行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考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
由招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
在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聘用等手续,有关工资待遇按金湾区合同制职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考前14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调整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金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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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