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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招聘35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 11:02:14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统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医学人才80名、教师227名。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8日至2006年6月28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4)从衡水应征入伍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4年6月28日之前(含6月28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2.“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报考教师岗位还需具有相应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证书。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4.报考教育类岗位需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含成绩合格证明等各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情况)。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招聘公告可通过桃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ocheng.gov.cn)、桃城区(http://121.17.168.183:81)查询。
 
  报名、打印准考证、信息发布网址:桃城区(http://121.17.168.183:81)。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7月5日16:00。
 
  缴费时间:7月1日9:00至7月6日12:00。
 
  所有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核减至符合比例要求直至取消。
 
  涉及取消岗位的已报名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可进行调剂。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报名结束前随时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随时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注意报名、缴费起止时间!随时关注部分岗位因不满足报考比例等原因而变化的信息。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情况严重者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特别提醒:考生时刻注意审核状态和“审核未过”原因并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再次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才算是报名成功。
 
  6.网上支付。考生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否则易造成交费不成功或重复交费,不按提醒操作后果自负。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递补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由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7月11日。
 
  (三)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综合类岗位笔试为A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医学类岗位笔试为B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教育类岗位笔试为C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等。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桃城区在笔试结束后发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
 
  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对应普通岗位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10分及以上;总成绩不得低于对应普通岗位最后一名拟聘用考生总成绩10分及以上;没有对应普通岗位的与对应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按同样标准比对;不得低于划定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4.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综合类岗位面试(A),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医学类岗位面试(B),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相关专业能力和素质。
 
  教育类岗位面试(C),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不使用多媒体设备,不使用教具、器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面试内容为桃城区现行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应学科教育教材,说课课题在报名网站提前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人选。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类、医学类岗位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教育类岗位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六)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政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对考生的考察政审意见。考察政审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人社部门审核。
 
  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如存在考生不合格、放弃资格等情况,按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相关专业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行体检、考察政审,根据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按前述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拟聘用考生持教师资格证书上岗。
 
  聘用考生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按报考岗位所在单位性质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确定聘用关系,实行契约管理。
 
  六、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1.涉及报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各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涉及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等请拨打区人社局咨询电话。
 
  2.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专业目录设置。
 
  3.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6.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滨湖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按照桃城区公告执行。
 
  附件1,2024年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类).xls
 
  附件2,2024年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医学类).xls
 
  附件3,2024年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教育类).xls
 
  附件4,2024年衡水市滨湖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类).xls
 
  附件5,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地址、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2024年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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