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招聘工作人员6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09:45:01 来源:人才引进网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均纳入人员总量控制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坐落在气候宜人、环境优美的避暑胜地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学校前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被社会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是1981年经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高等学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以生态环境教育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应用型、技术技能型本科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共建高校,是河北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是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首批试点高校,是中美产教融合+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第三批建设高校。原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曲格平教授和原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先生曾先后兼任院长。建校43年,学校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办学历史见证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历程。
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1万人。设有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生态学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科系、体育系、马列主义教学部、基础部、继续教育部等11个教学单位。学校围绕“美丽河北”建设目标,构建以“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为主干、“环境保护支撑类”“环境人文艺术类”为支撑的三大学科群。坚持需求导向,以产业链或产业链相关环节为主线整合构建了“环境管理、环境污染控制、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等10个专业集群,体现了学校生态环境教育特色交叉融合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设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等25个本科专业。“环境管理专业”“环境监察专业”“生态保护专业”是学校的首创专业,具有深厚的办学底蕴和广泛的影响。先后建成了2门国家级精品课、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门省级精品课、3个省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4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在人才培养中,探索构建“四课联动、多元协同、文化浸润”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将环境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生态文明素质高、就业创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社会适应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8年04月18日至2006年04月1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均为硕士研究生。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2名、专职辅导员岗位1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官网(https://hebuee.edu.cn/)及合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系统入口网址https://zp.hebuee.edu.cn/)注册、登录、提交报名材料,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开放注册时间和关闭注册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一致。为方便考生完善信息或补充材料,已注册并报名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24小时内,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完善信息和补充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10时-27日17时。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通过我校公开招聘系统填报信息,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学位认证、资格证书、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硕士所在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所学专业的文书材料(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解约合同(已离职正待业的)、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后从我校公开招聘系统提交(如岗位要求某一研究方向的,需同时提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研究方向的文书材料)。报名截止前,不能提供以上证件和相关报名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报名期间,请考生关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以便及时获悉、查阅通知或有关事宜。由于考生本人未及时获悉、查阅通知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考生电话占线、无人接听、号码错误等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资格审查。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通知。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准考证发放:考生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行政能力测验与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https://hebuee.edu.cn/)公布,并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通知考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并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综合行政楼一楼公示栏张贴。笔试结束后的48小时内考生可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考生可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查收进入面试环节的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或现场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于学校网站(https://hebuee.edu.cn/)公布,同时在学校综合行政楼一楼公示栏张贴。
4.面试实行投票和打分双评价办法。评委组对面试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低于2/3的人员不通过,同意票数高于2/3的人员通过;按百分制打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高于60分(含60分)为通过。
5、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网站(https://hebue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截止2024年7月31日,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官网(https://hebuee.edu.cn/)和合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7815770 0335-7815765(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781575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