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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工程大学选聘工作人员6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3 10:19:10 来源:人才引进网
  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69名,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学校新校区总占地面积4098亩,建筑面积76.32万平方米。
 
  文化传承与创新成绩斐然。以大工程文化为引领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繁荣发展,“大工程文化育工程人”项目获评教育部思政司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创新案例、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全省高校优秀校园文化成果一等奖。成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全国高校第一个八路军129师精神研究会,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凝练形成了以校训“崇德尚善、精工铸新”,校风“敦本务实、知微知彰”为核心的校训校风文化。
 
  学科门类齐全,工程特色鲜明。现有工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11个学科门类。招生专业72个,其中工程类专业47个,占比达65.2%。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成果丰硕。“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8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387项。获职务发明专利579项,发表SCI收录论文3698篇。获省部级科研奖励209项,其中河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4项、河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水利部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4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8项。1项成果获评中国地质学会2015年度“十大地质科技进展”。
 
  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学校先后与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与20余所高校开展了双学位和交换生项目,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建有河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河北省外国院士(诺奖)工作站以及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工程大学拟选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69名,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拟选聘一批博士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s://www.hebeu.edu.cn/zhaopin.ht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hbgcdxrczp@163.com
 
  2.报名要求
 
  请将《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一并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文件命名格式: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专业)。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
 
  由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各学院(部)统一组织安排,人力资源处、教务处、学院(部)相关人员组成不少于7人的测评考核小组,采取网络视频或现场面试方式,对其学习及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和河北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选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9025 (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0-3969280 (河北工程大学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工程大学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冯  建
 
  联系电话:0310-3969025
 
  电子邮箱:hbgcdxrczp@163.com
 
  附件:
 
  1.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河北工程大学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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