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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9 15:17:43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6月29日讯: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1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哈尔滨市第六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哈尔滨市眼科医院、哈尔滨市口腔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市急救中心、哈尔滨市血液中心、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2年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net.org.cn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hrss.h1j.gov.cn)→点击“业务专栏”→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可进入平台主页。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84/index.html

  或登录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人事信息栏查询即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4年7月1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含)周岁以下(197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哈尔滨市眼科医院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2022年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两份(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两份。具有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职称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职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推荐证明。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的比例。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岗位代码为:20220101、20220203、20220308、20220502、20220608、20220610、20220612、20220614、20220802、20221204),报名达不到1:3比例和未报满的岗位,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公卫医生岗位(岗位代码为20221101)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可不低于1:2的比例;其他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公告发布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1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干部病房门诊一楼会议室姚坤0451-84883050

  (2)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办公楼侧门一楼孙振峰0451-55601211

  (3)哈尔滨市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209室人事科安良0451-87122688

  (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机关楼一楼人事科许莉0451-88029907

  (5)哈尔滨市第五医院5号机关楼一楼崔文婷0451-88626608

  (6)哈尔滨市第六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科王迎雪0451-55602360

  (7)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人事科机关楼三楼杨庆艳马武成0451-84886502

  (8)哈尔滨市胸科医院2号办公楼二楼人事科刘洋0451-55604006

  (9)哈尔滨市眼科医院人事科(新阳路290号宏光大厦A座802室)管巾英0451-84531792

  (10)哈尔滨市口腔医院四楼人事科纪萍0451-83152805

  (11)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4室庞迪0451-85985521

  (12)哈尔滨市急救中心三楼会议室殷旭0451-82469212

  (13)哈尔滨市血液中心四楼人事科徐睿0451-82437154

  (14)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门诊四楼人事科王博0451-83151918

  3.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须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并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政策咨询电话:0451-84664467;

  7.报名后的各个环节,请关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8.准考证发放。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按照招聘单位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9.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

  10.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特困大学生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县(市)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哈尔滨市眼科医院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两科为一套考卷,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国际国内时事、法律常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相加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公卫医生岗位(岗位代码:20221101)可不低于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哈尔滨市眼科医院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成为递补人选。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签订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用人单位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64479。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聘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根据疫情变化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报考相关工作。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1:2022年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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