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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牡丹江林口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5 10:26:44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9月15日讯: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2年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统招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备相应学科初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从业资格等其他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岗位,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人员需在5年内取得,如5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国(境)外学历限研究生,且第一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学历。同时,海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林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5.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kou.gov.cn/)、春风人才网(http://www.ibaoming.net)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lk2022ws.ibaoming.net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09:00—9月27日17:00。

  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

  2.网上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考生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28日17: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退还考试费。具体退费事宜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3.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考生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5.考生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

  6.关于取得毕业证、职称证、从业资格证等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4日(含当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7.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与《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如发现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或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8.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咨询、举报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政策咨询电话:0453—3531998

  监督举报电话:0453—3531368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如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考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核减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考生成绩必须高于或等于划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

  (四)考试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满分各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招聘计划等,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①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按《2022年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策加分指南》(附件3)要求进行操作。经审核,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春风人才网上发布,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政策加分审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②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可通过春风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③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报考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3:1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并高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面试。

  ④现场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⑤公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确定后,将笔试总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现场资格审查及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并公布(递补只进行一次)。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

  4.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报考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高分者进入考核与体检。如面试成绩仍并列,进行面试加试。面试结束后,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和春风人才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走访、审核档案等方式对进入考核环节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进入考核环节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体检环节放弃或考核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体检环节只分别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以借调、调动、考录等方式离开本单位。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省市有关招考规定和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报考公开招聘的考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工作人员及考生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时间调整的,将会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春风人才网上及时发布相关通知,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以最新通知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3.2022年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享受政策加分指南.doc

  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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