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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市修武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选派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2 11:15:08 来源:人才引进网

修武县第四批公开选派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办〔2019〕1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修武县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定面向我县经费自理和差补事业编制人员选派到乡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派工作在修武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协助实施。
 
  二、选派的基本原则
 
  采取“减县补乡”的办法,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充分利用县直事业单位人才资源优势,设定一定条件和期限,选派县直经费自理和差补事业编制人员到乡镇工作,经考核合格聘用的,可纳入乡镇全供事业编制管理,通过改革盘活我县既存编制资源,激发经费自理和差补事业编制人员活力,解决基层人员不足问题,提升全县整体工作水平。
 
  三、选派人数与范围
 
  (一)选派人数
 
  本次计划为各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共选派工作人员50名。具体选派计划及岗位要求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
 
  (二)选派范围
 
  我县经费自理、差补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青龙峡风景名胜区保护发展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派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乡镇工作。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230101岗位,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1978年12月以后出生。
 
  6.230201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小于5年,学历不限,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2023年12月。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所报岗位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选派方式及程序
 
  本次公开选派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选岗、公示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选派各个环节均需要查验考生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请考生妥善保管。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林大道南段公安局北邻)504房间。
 
  3.初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人员填写《修武县第四批公开选派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按要求打印,粘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红或蓝背景),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
 
  (2)报名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与报名表粘贴照片同版1寸照片2张。
 
  (4)单位出具在编在岗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中共修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派工作全过程。参加选派人员必须保证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参加选派人员与选派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选派资格。
 
  (三)笔试
 
  笔试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四)选岗
 
  此次选派工作按照“成绩优先、个人志愿”的原则,采取现场选岗的方式进行。
 
  230101、230201岗位依据拟选派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选岗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选岗时间、地点以《选岗通知单》为准。《选岗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未在规定时限领取《选岗通知单》的,视为放弃选派资格。因未按要求时间领取《选岗通知单》放弃选派资格形成的空缺,依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30101、230201入围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选岗,未按时到达选岗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因放弃选岗形成空缺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入围人员中,如有并列成绩时,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
 
  (五)聘用
 
  根据选岗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通知拟选派人员到相应的岗位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保持原人事工资等关系不变。试用期结束,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选派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政策执行。纳入乡镇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的、选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派资格。
 
  (二)选派人员在选派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本次选派资格。
 
  (三)选派工作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参与选派工作人员在选派过程中应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选派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均与选派方无关。
 
  (二)成立修武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选派工作办公室,成员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整个选派工作。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修武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uwu.gov.cn)是本次公开选派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拟选派人员公示唯一网站。
 
  咨询电话:0391-7188212
 
  监督电话:0391-7192292
 

  2.修武县第四批公开选派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修武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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