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招聘15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08 14:57:53 来源:人才引进网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要求,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院简介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现有龙湖校区、优胜校区两个校区。目前,学校有13个教学单位,48个招生专业,在校生23500余人。学校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被国家粮食局授予“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被中国教育学会授予“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称号,被社会公众评为“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20年学校被批准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电子商务专业群被批准建设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群。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校纪委、人事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名。详见《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表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7.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关企业或科研机构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
8.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省级以上“双师型”教师和教学名师荣誉)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http://www.hngm.edu.cn/)。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4日。招聘全过程的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网站主页,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hngmrsc@163.com电子邮箱,压缩包文件以“应聘专业+姓名”命名。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时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2.报名材料
(1)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报名登记表(附表2);
(2)普通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含大学各阶
段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3)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需将所提交材料备注好名称及排好序号。如因考生发送材料与本人所填报名登记表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3.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
面试人选。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
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后,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正式入职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提供住房补贴、安家补助及科研启动经费。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学校主页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请及时关注,
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
0371-60987693、0371-6098749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1-60987622(学校纪委)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