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2年05月16日讯: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精神,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张湾区决定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2022年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年度一次性集中笔试、面试,年中、年底批次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聘用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张湾区所辖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处于就业年龄段且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达6年(任职时间可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其中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安排到基层其他岗位工作造成任职时间中断或在不同社区任党组织书记的任职时间、村改社区的党组织书记的前后任职时间可以累计计算、连续计算;
2.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对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或者获得市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的,可以优先聘用或适当放宽条件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对超过就业年龄年龄段或者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不纳入招聘范围;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不得报名。影响期或处分期已满的,要综合考虑所负责任、一贯表现、社会影响等因素,由街道党工委提出初步意见,报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可以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管理股(十堰市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9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科技研发中心805室)。
3.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任职文件、荣誉证书、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张湾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经所在街道党委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面试时间:2022年5月19日上午8:30--10:30笔试 下午15:00--18:00面试。
(二)笔试、面试地点:张湾区委党校。
(三)笔试内容:主要为党内政策法规及基层工作实操。卷面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五)结果运用:综合成绩低于120分者,取消考察资格。
五、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根据任职时间节点分两批次(6月和12月各一批)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业绩考核、深入考察的方式进行。突出对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的考核考察。通过适当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注重听取街道党工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树立实干实绩实效导向,综合考虑人选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择优确定聘用人员,防止唯票取人、唯分取人。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人选,统一征求纪委监委、综治、信访、公安、法院、检察院、卫健等部门意见。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符合岗位需要、不影响正常履职、不产生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分两批次提出拟聘用人选,分别报请区委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在《车都张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名至签订聘用合同期间,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公告附件《张湾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管理股,0719-865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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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