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邵阳市邵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2021年12月03日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邵阳县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83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技能条件(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6、在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8、邵阳县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在编人员及2018年以来报考本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被聘用后放弃的人员;
9、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2021年邵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 12月16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邵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楼大厅(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已参加相关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而未领取资格证的考生,凭资格考试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合格单报名,但资格考察时必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取消其聘用资格);
(5)填写完整的《2021年邵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现场领取)。
(6)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报名相关要求: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按照“①领取报名表→②填写报名表→③资格初审→④资格复审→⑤现场照相→⑥提交报名表→⑦考生信息确认”的顺序进行。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参加相应职位的报考,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或重报,多报或重报者取消其报名资格且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确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2021年邵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现场领取),递交报名所需证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确保报名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及相关证件完全相符。
(4)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并公示。对少数专业紧缺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公示。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岗位,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其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次公开招聘考试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或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5)本次招聘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被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报名人员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再由邵阳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所属专业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
(6)岗位表中“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为60分,专业实践技能操作知识为40分;文秘、计算机类考试与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
2、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成绩相同,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高低排名,如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仍相同,依次以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专业技术职称高低、最高学历高低、有效身份证年龄大小(年龄大者优先)排名。
3、准考证发放时间:
2022年1月14日至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县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领取考试准考证。
4、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成绩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按考生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由本人向邵阳县卫生健康局提交一次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报考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6、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体检通知书》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7、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察标准实施。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形式,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适当考察方式,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如有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予递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程序安排、成绩公示、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注意事项和要求等,都将在县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和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委编办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首聘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提出离职、调动或参加其他招聘考试。
2、对检验技师职位中“2019年以前毕业的须取得技士以上资格证”的要求,报考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以入编时间为准)须取得相关资格证,否则,一律予以辞退。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在邵阳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遵守诚信考试原则,对入围体检、考察后无故放弃参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报考人员,五年内不得报考邵阳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报考者在现场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自觉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原件。所有报考者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参与招聘各环节时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公告由邵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9-6822523(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739-6820515(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邵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