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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江苏南通开放大学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6 22:19:4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9月16日讯: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和辅导员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南通开放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开放大学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nantong.gov.cn)、南通开放大学网(www.ntou.edu.cn)和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硕士研究生,1986年9月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1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01岗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放宽至1981年9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01)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二级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二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1年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1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在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时须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2年9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2年10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bm.ntjob.cn/。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25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3.资格初审:2022年9月13日~9月26日16:00。

  4.陈述申辩:2022年9月13日~9月27日16: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9月13日~9月28日17:30。

  6.缴费确认:2022年9月13日~9月2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3548809、83548808。

  3.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4.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开放大学网和南通人才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9月30日0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1.报名成功者均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5.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复审要求在南通开放大学网和南通人才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岗位代码01至02岗位,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组成,模拟上课与答辩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岗位代码03岗位,面试由模拟上课、技能实际操作和答辩三个环节组成,模拟上课、技能实际操作和答辩成绩分别占30%、40%、30%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人员名单在南通开放大学网和南通人才网予以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出具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南通开放大学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开放大学网和南通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开放大学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南通开放大学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对新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01),须在南通开放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监督电话:南通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0513-83559270。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南通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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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秋季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022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南通开放大学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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