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编外合同制紧缺卫技人员公告
2022年04月24日讯: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紧缺卫技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紧缺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4月26日至2004年4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4.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
其他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作为2022年毕业生报考;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作为2022年毕业生报考;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作为2022年毕业生报考。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张家港市事业在编、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在职卫技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http://p.zjgws.com/webrecruit/index.aspx。
3.联系电话:0512-58987102。
4.报名、照片上传:2022年4月26日09:00至4月2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jpg、tif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26日09:00至4月29日20:00。
6.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期间09:00-20:00。
7.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4月26日09:00至4月30日12:00。
(二)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即报名成功。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4月30日9:00至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3.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在2022年4月26日09:00至4月30日16:00期间将资格复审材料原件扫描件(合并成1个PDF文档,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上传至电子邮箱(zjgswjwrsk@163.com)。逾期未上传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及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2.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1)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获得的各类奖学金、奖项、荣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实习实践经历证明。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需出具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证明。
(2)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任职)资格证书、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进修经历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任职)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3)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考生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资格复审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大于3∶1的岗位,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并按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综评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报名系统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六、面试及成绩计算
1.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网上公示详见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核申请,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九、录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录用通知书》。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至录用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等待遇参照同类事业在编人员执行。
十、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参加的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苏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入场。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23103。
十二、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987102。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附件2:2022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紧缺卫技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岗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