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公告
2023年10月11日讯:根据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岗位简介表》“其他条件”中要求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相应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是指报名截止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者。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1)电脑端:http://hwzp.sndhr.com/index.html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或直接扫码报名(“新才易聘”二维码附后)
3.报名及应聘材料上传:2023年10月11日9:00—10月17日16: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根据报名系统中提示要求添加附件,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准考证》由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23年10月19日10:00起从网上报名系统(http://hwzp.sndhr.com/index.html)中自行打印。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专业契合度及从业稳定性等方面。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833。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2-69584728;
招聘主管单位电话:0512-6875140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10月10日
附:“新才易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