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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九江市武宁县招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5:07:33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1月17日讯:根据武宁县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创文工作人员,安排到武宁县公安局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40名男性创文工作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

  3.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高168厘米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不得招聘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招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江西右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武宁县九宫山大道3号鳌鱼广场8栋三楼)。

  联系人:杜先生(19170288488)

  4.报名事项及要求

  (1)提供《报名登记表》一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2张;

  (4)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汇总。若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低于80人,按1:2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公文写作能力、法律基本知识和综合理论素养(无指定教材),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面试

  根据选调职位1: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如遇自愿放弃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等情况,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在指定的医院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在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审程序。     

  (七)政审

  重点审查本人及近亲属有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得招聘的情形。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不宜招聘人员造成的岗位缺额,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八)聘用

  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派至武宁县公安局从事创文工作。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待遇和保障

  年收入不低于450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五、有关说明

  本公告由江西省右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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