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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银川灵武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2 10:00:13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12月12日讯:因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从事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对用人单位实施日常监督巡查、相关政策宣传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能够履行编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政策性安置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除外)、无不良嗜好;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及相关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工作日受理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灵武市西平东街东苑小区北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

  4.报名携带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照片5张(蓝底),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咨询电话: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51-4679540;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951-4679486。

  (二)笔试

  1.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内容:总分100分。

  3.笔试范围: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存有异议者可向纪检人员反映。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录人数按照1:2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通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存有异议者可向纪检人员反映。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构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

  (六)公示及聘用

  将体检与政审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后派遣上岗。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2340元/月执行(含个人应缴五险费用)。

  五、纪检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51-4652811)。招聘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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