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石嘴山市民政局所属市精神康复中心招聘13人公告
石嘴山市民政局所属市精神康复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石嘴山市精神康复中心是市民政局直属公益性福利机构,石嘴山市首家公立精神康复机构,定位为一所集医疗救治、社会救助、精神康复、心理矫治、长期照料为一体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的人员。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石嘴山市民政局所属市精神康复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3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石嘴山市民政局所属市精神康复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市民政局专栏通知通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1日9点至2023年10月30日17点。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医生、护士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2张近期蓝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并填写《石嘴山市民政局所属市精神康复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至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办公室审核(地址:石嘴山市精神康复中心,电话:0952-2166907)。
(2)网络报名。应聘医生、护士者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石嘴山市民政局所属市精神康复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shijiuzhu3691500@163.com(以“姓名+应聘单位+毕业院校”命名发送)。
应聘医生、护士者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9月30日前。
3.资格审查。石嘴山市民政局将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一般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市民政局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由石嘴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将提前一周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通告栏发布公告。
3.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由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石嘴山市民政局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2.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石嘴山市民政局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由石嘴山市民政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石嘴山市精神康复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嘴山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应聘者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不退还。
咨询电话:石嘴山市民政局 0952-2013884
石嘴山市精神康复中心 0952-2661300
举报电话:0952-2012351
附件:1.石嘴山市民政局所属市精神康复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wps
2.石嘴山市民政局所属市精神康复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wps
石嘴山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