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滨州邹平市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滨州邹平市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滨州邹平市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考试公告(59人)》已于2023年2月16日发布,本次滨州邹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岗位要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面向5年及以上镇街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本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邹平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为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邹平市内任现职且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任职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任职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
邹平市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滨州邹平市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职位表
2023年滨州邹平市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