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滨州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滨州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滨州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人)》已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本次滨州博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其中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的岗位,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外)或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是指: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人员,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是指:从博兴县应征入伍的或博兴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是指:符合《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39号)文件规定的博兴县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可应聘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均应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滨州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3年滨州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性知识、综合写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