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营市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2022年05月1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东营市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普通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2022年7月31日前后补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9:00—5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27日11:00—5月31日16: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dyjsxy.com/)报名;
2.手机端:应聘人员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或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5月30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5月27日11:00—5月31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学院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5月27日11:00—6月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或应用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笔试考试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2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1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jsxyzzrsc@dy.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6078928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2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和《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东组普发〔2019〕20号)等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网上报名,不参加笔试,不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按实际审核合格人数直接参加面试。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东营市技师学院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2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教育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师德修养知识等。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并提前在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上要求的材料参加笔试。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前学院根据需要在报名网站发布笔试疫情防控事项公告,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公告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将视情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等处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面试
普通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资格审核后,按实际审核合格人数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教能力。
面试结束后,普通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市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编办发〔2018〕43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在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公布。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报名考试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078928
监督电话:0546-607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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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技师学院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