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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09:10:43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与评价,药物滥用监测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政策研究、舆情监测等职能。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品监测员、医疗器械监测员、政策研究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药品监测员,职数2名;
 
  2.医疗器械监测员,职数1名;
 
  3.政策研究员,职数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与招聘职位说明
 
  (一)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敬业和协助精神;
 
  2.具备所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满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4.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1

药品

监测员

2

不限

从事药品监测、评价相关工作

1.具有药学、中医药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统计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政策法规和专业技术;
4.具有药品质量管理、生产、注册、研发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者优先。

 
 
 
 

2

医疗器械监测员

1

不限

从事医疗器械监测、评价相关工作

1.具有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了解医疗器械安全风险监测的政策法规和专业技术;
4.具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生产、注册、研发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者优先。

 
 
 
 

3

政策

研究员

1

不限

从事药品监管法规标准体系研究、药械化行业发展研究相关工作

1.具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了解药物警戒和监管理论研究、药品监管法规标准体系研究、药械化行业发展研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请将《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下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及一张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wangyang_adr@smda.sh.cn;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应聘者应对个人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业务专业知识以及综合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发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能力。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
 
  3.有关笔试、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报名材料。
 
  (五)考察
 
  由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试现场管理,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2183560
 
  电子邮箱:wangyang_adr@smda.sh.cn
 
  监督电话:63111753
 
 
  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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