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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8 08:21:12 来源:人才引进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12月0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市卫生健康委直管公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意见》,我院拟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市卫健委公开招聘指导小组及市纪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和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全程监督,现将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招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预计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详见《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手续。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

  5、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相应资格证书;

  6、报考年龄以《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要求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公开招聘设置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为服务山西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占总计划岗位的12%),是指下列人员: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三)关于定向招聘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报考条件:

  1、定向招聘范围。限定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院符合报名条件的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省内一线医务人员,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严格按《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精神执行(指疫情防控期间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医务人员)。

  2、招聘考试程序。定向招聘包括基础条件考评、笔试、面试共三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基础条件考评占30%、笔试占30%、面试占40%,按招聘岗位数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用。

  (四)应届生报考条件: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8、2019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应届生岗位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转入普通岗位进行招聘。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研究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将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时间: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11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便民查询栏—人事考试入口。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0年12月10日9:00——2020年12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考生报名时须注意疫情防控须知,并严格执行。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片区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2月10日9:00——2020年12月15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2月14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2月14日17:00至12月15日17: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须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原则上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一般性岗位;以上岗位调整按照省有关规定,经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后,将核准实施方案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

  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

  (3)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12月10日9:00——2020年12月15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计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和补报名

  岗位取消或调整,经核准后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相应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调整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2月17日9:00—12月18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9:00—12月18日18: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0年12月18日18:00前查询。缴费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24:00前。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于12月18日24:00前按报名规定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2020年12月21日上午12:00前到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须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3、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0年12月24日9:00——2020年12月26日9:0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0352-7930260)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

  1、笔试

  时间:2020年12月26日9:00——11:00。

  本次笔试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

  笔试科目:医学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或社保卡,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结束三日后在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村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且只递补一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按照1:3的比例,若最后2名以上应聘者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依据每名考官给考生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以有效分平均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生个人面试成绩试后在候分室公布。

  面试结束后,以各报考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确定排名,并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定向招聘四医院新冠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除外)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最后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后,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定向招聘四医院新冠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除外),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宜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两日内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信息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公告咨询电话:0352-7992014

  监督电话:0352-79920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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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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