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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3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09:44:55 来源:人才引进网
  运城市盐湖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24〕2号)的相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0名,其中:教育系统240名,卫健系统45名,高素质人才25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运城市盐湖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3.“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招聘对象: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同时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
 
  4.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和学位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8.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通过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编码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教师资格证书与所报岗位要求一致,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报名人员不能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8.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9.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6月15日,在山西省人社厅公开招聘专栏、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网、盐湖人事考试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yhrsks.com。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7月1日9:00—7月5日17: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述报名网址,点击“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系统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岗位明确具体专业的,只能以明确的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高职(专科)和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2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6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2024年7月6日12: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建议报名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7月1日9:00— 7月6日17:00。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试费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2.减免考务费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对于符合考试费减免的报名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名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并于2024年7月6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减免考务费用的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事业股(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369号建工大厦1213室)。经核准无误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自愿放弃。
 
  3.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费用的考生,根据笔试工作安排,登陆盐湖人事考试网(www.yhrs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报名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4.开考比例有关规定
 
  (1)报考卫健系统医师和医技岗位(疾控中心除外)及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5:1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不达5: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2)其余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7月8日8:00—12:00。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招聘条件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项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该单位一般性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指定的非专门岗位中参加考试。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网站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办法。
 
  (1)笔试内容
 
  报考教师岗位的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新课程标准、教育管理、学生管理、课堂教学等)。
 
  报考医师和医技岗位的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卫生专业能力测试》(包括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专业实践能力等)。
 
  报考卫健系统专技2岗位和高素质人才岗位的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2)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科目一、科目二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一堂课考完,时长180分钟。
 
  笔试成绩=《科目一》×30%+《科目二》×70%。
 
  笔试成绩请关注盐湖人事考试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时间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以下顺序分别将原件、复印件整理)
 
  (1)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2)准考证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相对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
 
  (6)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认定通过证明材料。
 
  (8)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退役军人专项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本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有效存档证明原件。
 
  (10)已就业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1)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提供相关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即可。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面试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网站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备课45分钟,讲课15分钟。
 
  报考医师和医技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
 
  报考卫健系统专技2岗位和高素质人才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办法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余单位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考察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报考资格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3.选岗:报考相应教师岗位、社区医师岗位、乡镇卫生院医师岗位的人员,体检考察结论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例如:报考教育系统专技1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学校;报考教育系统专技14、专技15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12名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学校)。
 
  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或结论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次予以等额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和举报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在盐湖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组织、纪委监委、编办、财政、人社、教育体育、卫健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盐湖人事考试网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广大应考人员理性分析,错峰报名,按要求及时填报个人信息,防止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盐湖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区  医  疗  集 团:0359—2267655
 
  区教体局人事股:0359—5738011
 
  区人社局事业股:0359—202305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运城市盐湖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教育系统)》.pdf
 
  附件2:《运城市盐湖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卫健系统)》.pdf
 
  附件3:《运城市盐湖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高素质人才)》.pdf
 
  盐湖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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