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阳广汉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21年12月18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广汉市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考核招聘)。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的岗位、名额
考核招聘名额26名,详见《2021年广汉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条件
考生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每项条件,相应情况、证件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对应一致、国家认可。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全部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
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时段取得。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5.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体条件
岗位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岗位表中设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条件,考生为不低于设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均为符合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在服务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点击详细公告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