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重庆 | 云南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四川 > 南充
各区县导航: 全四川 成都 自贡 攀枝花 泸州 德阳 绵阳 广元 遂宁 内江 乐山 南充 眉山 宜宾 广安 达州 雅安 巴中 资阳 阿坝 甘孜 凉山  

2024年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16:16:50 来源:人才引进网
  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名,现将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5)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考核招聘范围。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方式:网上报名。报考者请将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发至邮箱ncwsxx0817@163.com。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人事科(地址:顺庆区潆溪街道潆康北路108号图书楼A栋508室),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817-2725207。
 
  3.需提供的资料
 
  (1)《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本人有效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证资料按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毕业证、课程表、成绩单、毕业论文的顺序,扫描至一个PDF电子版内,以“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命名于2024年9月13日17:00之前发送至邮箱ncwsxx0817@163.com,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定费用自理);
 
  (6)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7)报名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考生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8)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核通知书,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考核通知书参加现场考核。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讲课)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讲课)环节。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5且低于1:10的,直接进行面试(讲课)。
 
  3.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5,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可将比例调整至1:3。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当次考核招聘计划。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五)成绩计算
 
  1.按面试(讲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所有报考者面试(讲课)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面试(讲课)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考生面试(讲课)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讲课)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由单位通知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由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八)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市级部门网站(频道):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三、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六)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考核招聘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附件1.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人才引进网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