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于2015年10月,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翠屏区和叙州区赵场街道、南岸街道、南广镇所辖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宜宾市民中心、翠屏区政务服务中心两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为群众直接提供不动产权登记服务。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岗位需求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技能和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及方式:2024年3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市民中心二楼D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会议室现场报名、提交资料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一种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现场报名及提交的审查资料:
(1)《报名表》(自行下载);
(2)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4)有效的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证明;
(5)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7)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
(8)个人无失信问题的证明材料。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3.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完整的,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及资格审核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考试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
岗位(一)(“驾驶员”岗位)只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岗位(二)(三)原则上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执行,若无人报考或开考比例达不到上述要求,则由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采用取消对应岗位招聘或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名额的方式处理。若岗位(二)(三)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高于1:5,则增加相应岗位笔试环节,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排名1:3,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1.笔试(如涉及)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题50道,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主要测试考生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条例以及履职所需综合素质等。笔试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排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
2.面试
(1)采取专业技能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题由1道公共题和2道专业测试题组成。思考5分钟,作答10分钟,合计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经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应聘职位、应聘单位的匹配程度。
(2)面试的时间、地点,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
3.成绩计算及公布。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未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成绩计分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2个工作日。
(三)体检
1.入围要求。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报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心编外人员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递补
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入职体检和资格审查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后一名应聘人员递补到体检及其后相关环节。
(七)管理
1.聘用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
2.聘用人员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或已建立有劳动关系的人员,须终止或解除与原聘用单位的劳动关系并辞去原任一切职务,不再保留原有身份,实行人事托管或人事代理,同时参加中心统一购买的社会保险;若今后因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纠纷等事件出现,而导致单位形象或声誉受损,我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与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和人事关系,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聘用人员承担。
四、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资格审查、考试、体检、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和“宜宾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平台查阅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3603422)。
附件:
1、2024年公开招聘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1
2024年公开招聘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