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楚雄州楚雄市卫健系统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年03月16日讯:为加强楚雄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楚雄州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楚雄市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如此次实际招聘人数不足,将根据情况研究是否再次组织招聘,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二)具体条件
招聘具体条件详见《楚雄市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人员,含1993年3月15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人员,含1988年3月15日)。
2.专业认定。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一致,学位证不作为专业名称认定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受刑事处罚者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吸毒人员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楚雄市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上发布。(后续的相关通知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公开-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网页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
1.组织报名: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线上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报名考生可通过链接:https://www.wjx.cn/vm/mUtYFOo.aspx#进入报名界面,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考生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上);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毕业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检验专业类技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扫描件、2023年规培结业生提交规培单位出具的在培证明(证明内容必须包含规培人员基本信息、规培期限、规培专业等),该项资料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
④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证书或材料。
所需报名材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按提交材料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大小不超过4M,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
(三)报名时间
2023年4月3日08:00--4月7日18:00止,只接受该时段报名及补充材料的提交,其余时段无效。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资格审查组对照公告及岗位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资格初审结果于4月12日在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网页公告。
(五)考试及成绩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以下三类应聘者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①2023年规培结业生;②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③具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笔试开考比例未达1:3的岗位,笔试成绩设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此次所有招聘岗位均需面试。(1)免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直接进入面试;(2)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3)笔试降低比例开考的,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同时对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及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对报名岗位认知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及公布: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综合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综合成绩在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网页公布。
(六)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本岗位综合成绩相同,除岗位有特别要求外,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担任过校级或院系级学生会干部、获得校级以上所学专业比赛(竞赛)奖励(或持有所学专业资格证书)、楚雄州生源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建的资格复审组再次对照招聘公告要求及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凡不具备岗位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由楚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由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招聘岗位条件,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要求审核拟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期间,若有劳动人事关系纠纷,则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者,方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九)递补
应聘者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予递补。每个岗位在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拟聘用人选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一)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并按云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拟聘用人员的福利政策根据所报考单位的有关待遇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要求
(一)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整个招聘监督工作,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禁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二)考生相关要求
1.应聘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在任何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涉及伪造或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以下应聘者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以及在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①2023年毕业生,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材料原件;②2023年规培结业生,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规培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合格证明。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楚雄市卫生健康局0878-3011274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78-6086119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878-3010181
楚雄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878-6087057
楚雄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878-3378039
监督电话: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550178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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