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西南林业大学第二批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22年08月19日讯: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西南林业大学2022年计划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学科研人员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3.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4.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学位为博士学位,专业和其他要求详见岗位应聘条件;
5.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日。
6.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和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符合本公告有关岗位招聘条件和其他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高校毕业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此次招聘不接收纸质材料,应聘人员须登录西南林业大学网站→校内导航→人才招聘→西南林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详细附件材料。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岗位招聘人数未招满前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个人应聘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简历及《西南林业大学求职信息登记表》(在公告附件内下载,填写后上传);
(2)个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及2022年12月前可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5)西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承诺书(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本人签字摁手印后扫描上传)。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个人应聘材料,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及专业要求等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环节。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应聘材料,因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学校将根据应聘情况及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确定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五、考察
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需求,综合研究确定具体岗位的招聘计划。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确定进行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西南林业大学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开展违法犯罪、诚信等情况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我校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部门审批。
八、聘用
(一)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学校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须取得毕业证(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对202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或公示期满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三)新招聘到校的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等工作任务以及参加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的安排。
九、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学科研人员,其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和西南林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及相关提示
(一)整个招聘工作将在学校纪检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
(三)学校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学校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五)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西南林业大学有关要求,配合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学校公开招聘公告(含附件)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南林业大学网站发布。后续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西南林业大学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招聘计划中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3864255;
监督电话:0871-6386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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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