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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巧家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8 11:27:29 来源:人才引进网

巧家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巧家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严把关口,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勤务辅警:15名(女性10名、男性5名)。
 
三、岗位说明
 
(一)招聘岗位为巧家县公安局辅警岗位,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
 
(二)辅警岗位职责:承担辅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务和协助民警进行巡逻防控、交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体条件
 
1.户籍要求:巧家县户籍;
 
2.身高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病、无吸毒史;
 
4.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有爱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机动车驾驶证E证、水手证或三类船舶驾驶证或高速船舶驾驶证、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公安英烈子女、户籍地为白鹤滩水电站搬迁安置区、体育、艺术、新闻等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12月15日以后至2005年12月15日以前出生);
 
7.体检、政审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现役军人;
 
2.国家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辞退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处分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下午17:00时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玉屏街道富春路巧家县公安局3楼1317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填写《辅警招录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③已就业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如已就业人员没有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则取消该考生相应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由县公安局辅警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2.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2: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
 
(三)体能测试
 
参加报名人员通过体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男性:1000米、引体向上;女性:800米、10米x4往返跑,其具体分值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表》标准打分。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以1000米或800米成绩高者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2: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和政审
 
1.辅警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由公安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要求进行。
 
2.体检、政审两项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入相关程序。
 
3.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者,按照聘用管理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八)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后按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执行;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五险”。
 
六、报名及咨询电话
 
杨警官18287306331
 
曹警官15087791945
 
王警官13638813170
 
巧家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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