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杭州市滨江区社会发展局下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07月28日讯: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共招聘非编工作人员4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2年下半年局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人员薪资、福利待遇参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类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
二、报考条件
(一)户籍条件见招聘计划表要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七)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八)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需要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07月28日上午9时—2022年08月06日下午18时。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http://rljl.wsjkw.hangzhou.gov.cn/web/account_info/toLogin.html)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完成诚信确认。
在本次招聘报名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08月07-09日。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三)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及不开考和核减岗位
2022年08月10日在杭州高新人才网(https://www.hhrc.com.cn)招考信息栏公布不开考岗位、核减岗位情况。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08月11日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须知(或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五、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8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必要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调整。
2、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健康情况承诺书和规定时间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二)现场资格复审资料收取
笔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料收取(现场不审核,资料不退还)。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全国户籍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
3、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三)确定面试对象
1、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数并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人事信息栏公布核减岗位情况。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不得入围面试对象。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笔试入围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杭州市卫健委官网(http://wsjkw.hang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中进行公示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者,不列入体检对象。
通过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杭州市卫健委官网(http://wsjkw.hang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中进行公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终止时机以用人单位为准。
七、考察
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按相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八、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人事信息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拟聘公示后,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考生,将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人数的50%建立储备库。本次招考岗位后续出现缺岗情形,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报主管局党委及区人社局同意后,可使用储备库人员替补。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拟聘人员公示之日起至下一次同类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不超过12个月。
(四)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杭州市卫健委官网”、“杭州高新人才网”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71-85255443;
(六)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1-87702044;
(七)监督电话:0571-8770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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