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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2-12-20 16:14:22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12月20日讯: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工作地点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医院成立于1960年,原名浙江省建工医院。2003年成建制划转为浙江中医药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现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国家级和省级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牵头组建国家(浙江省)中医应急救治医疗队,并入选全国首批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备选项目,获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院建设项目。

  医院设有主院区、新华国际院区和纳入医院同质化管理的浙中分院(金华市婺城区中医院)、浙西医院(衢州市常山县中医院)、松阳分院(丽水市松阳县中医医院),主院区核定床位1200张。开设浙江名中医馆分馆,具有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77个岗位共106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本批次招聘岗位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原则上应具备2023年12月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制为临床医学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限制。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高级职称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9日12时,非高级职称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12时,请电脑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xhhos.com,人事招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已在“2023年预报名岗位”中投递简历的应聘者,请根据正式招聘计划,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岗位志愿。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单位结合岗位条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含初选、复选),非高级职称岗位于2022年12月30日12时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招聘岗位表中标注为“紧缺岗位”的,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条件。其他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确认。为合理安排考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单位可不予安排其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在面试环节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现场笔试及面试人员须遵守浙江省、杭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1.笔试。本批次招聘考试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批分次组织,具体另行官网通知。符合应聘要求的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专业面试环节。

  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安排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招聘网站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政治面貌的,另行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分为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网上通知。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相关环节的办法,以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其中根据个人及科室情况,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体检原则上在我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的报到资格原则上保留到2023年12月底。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一般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排序进行递补。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http://www.xhhos.com,“医院官网—人事招聘”);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http://www.zcm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仅在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0571-86613530。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5267188(陈老师)

  招聘邮箱:xhrsk@126.com

  本次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没有统一的考前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或邮件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岗位表(2023年第一批).xlsx

  2022年12月19日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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