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民政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04月12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民政厅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民政厅下属事业单位共3家。简介如下:
(一)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浙江省民政厅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能:开展民政事业发展战略、民政政策理论和实务研究,提供决策建议;承担全省民政系统信息化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厅机关信息化运行、维护和服务工作;开展民政研究领域与高校、科研机构等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全省区划、地名、界线、民政综合文书等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
(二)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能:承担全省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实施全省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系统数据管理、资金归集结算、销售渠道和场所规划、物流管理、开奖兑奖;组织实施全省行政区域福利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浙江省社会福利中心(浙江省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经费自理,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能:承担省级资金补助的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机构项目第三方评估及资金使用绩效督查、评审辅助工作;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和康复辅具行业标准化建设辅助工作,协助社会福利机构和假肢、矫形器装配机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康复辅具研发;建设示范性康复养老实验基地;组织建设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康复辅具租赁网点;组织实施全省民政服务对象开展假肢、矫形器等康复辅具配置的公益项目;实施相关康复训练公益服务项目;提供假肢、矫形器等康复辅具配置技术咨询和评估;开展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相关业务培训。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3家事业单位本批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5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四个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和专业水平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民政厅门户网站(http://mzt.zj.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首页/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3.浙江福彩(http://www.zjflcp.com,最新公告)。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0258(省民政厅人事处);0571-87050948(省民政厅直属机关纪委)。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1.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浙江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055486(联系人:华老师)
2.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1-89057728(联系人:毛老师)
3.浙江省社会福利中心(浙江省康复辅具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186533(联系人:言老师)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