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3年04月2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59名教师身份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
(三)建德市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四)职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2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五)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职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
6.本次招聘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具备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报考教师职位的,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及社会人员报考教师职位的,报名时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8.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2023年5月12日下午16时
报考人员登录建德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03/),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时—2023年5月16日下午17时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下午16时。未及时改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改报的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7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5月19日9时—2023年5月21日下午16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每人每科(浙价费〔2018〕21号),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2023年5月27日上午9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职位的考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00。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时间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教师职位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和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书的也同时提供。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招聘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按加试成绩排位),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当天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德人事人才网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遍话等级证书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聘招录”;
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s://www.jdrsrc.cn/)。
(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查询,入围面试、体检、考察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的公告)均在建德教育微信公众号、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s://www.jdrsrc.cn/)公布。
(七)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建德市教育局(0571)64735807;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0676。
附件:2023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表
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