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0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6-24 15:57:09 来源:人才引进网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详见《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品行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需求表》(附件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审查认定。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5号楼A座3楼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2.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准确如实填写的附件2《招聘报名表》;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已取得毕业证的应提供毕业证及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若未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或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则视为无效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同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请保持手机畅通,招录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形式及时通知。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因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改报。
(三)准考证领取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50元/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的,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领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领取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5号楼A座3楼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
时间: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笔试的,不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在接受录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三)2024届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2024年7月31日前未撤销的。
2.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本次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考试成绩等相关公示信息可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政务公开-招才引智栏目中)查询。网址:(http://kfq.jinhua.gov.cn/)。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咨询电话:0579-82668657、82665133、82668212、82667963。
(八)本次招聘统一接受金华开发区国资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79-89150101。
(九)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需求表
2.招聘报名表
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