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赴浙江师范大学提前招聘2025年新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山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提前招聘部分2025年事业编制新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学校 | 招聘学科 | 招聘计划数 | 备注 |
1 | 江山中学 | 语文 | 1 | |
2 | 数学 | 2 | |
3 | 物理 | 2 | |
4 | 化学 | 1 | |
合计 | 6 | |
注:各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报考对象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1.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2.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
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支教经历的,可根据支教年限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
1.报名时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暂不作要求,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硕士研究生学历者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近。
三、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15:00-18:00,
2024年11月2日7:00-8:20。
(二)报名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24幢302室(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请考生于11月1日下午17点前登录网址:https://www.wjx.top/vm/QI72LyI.aspx 进行预报名,并于11月1日15:00-18:00或11月2日7:00-8:20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包含专业水平考试和教学水平测试两个环节,满分各100分。先进行专业水平考试,根据专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教学水平测试人员名单,如果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出现同分则均进入教学水平测试环节,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专业水平考试人员确定教学水平测试人员名单,然后组织进行教学水平测试。具体方式如下:
1.专业水平考试。笔试时间为60分钟,试题的难度相当于高考题。
2.教学水平测试。教学水平测试的形式为试讲,先备课40分钟,再模拟无学生状态下上课15分钟。教学水平测试成绩低于及格分(60分)的不予录取。
招聘总成绩=专业水平考试成绩×50%+教学水平测试成绩×5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拟录取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招聘总成绩相同情况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三)签约
拟录取人员须签约,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拟录取人员的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由拟录取人员自理。
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察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待工作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为5年,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制度。未满5年服务期(含见习期)的不得申请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教师服务期未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擅自离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七)实习
所有拟录取人员须在2025年暑期结束前到江山中学参加2至3个月的随班实习。无故不参加实习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资格复审
江山市教育局在2025年暑期期间对涉及到拟录取人员报名资格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则取消拟录用资格。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
(九)新教师培训
要求拟录取人员于2025年8月到江山市参加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中发布。未按时报到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二)实施购房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江山市人才政策执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一)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体检不合格的。
(三)聘用人员不服从江山市教育局工作岗位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四)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
(五)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计划若有缺额的,可在其他提前批次教师招聘中进行补录。
(二)报考者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四)提前批新教师招聘由江山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071678。
(五)其他招聘场次根据工作安排和各师范院校招聘会安排另行确定通知,详情请关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告公示”栏和“江山教育”微信公众号。
(六)提前批新教师招聘有关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
招聘咨询电话:0570-4071375。
招聘咨询地址: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江山市教育局二楼209室组织人事科。
附件:1.浙江省江山市2025年提前批新教师招聘报名表
2.报名材料清单
3.应届生证明(模板)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
【江山市赴浙江师范大学提前招聘2025年新教师公告--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