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教师招聘公告(一)
2022年10月2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优秀学科教师共26名。本次招聘单位均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学校均位于台州市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教育网(http://jyj.zjtz.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及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3.浙里办APP(台州市→台州掌上教育→“教师招聘”)。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指定平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上午11:00。
2.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
(4)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可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
(5)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学科竞赛教师另作要求);
(6)报名所需荣誉证书(或有关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按序整理成一个清晰的pdf扫描件。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材料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和pdf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学校+岗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后,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默认报考人员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二)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地点为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附近,具体另行通知。
(1)初试
初试前,考生需当场提供报名时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序整理成册)。
由考核组专家对考生进行初试,评估考生与岗位匹配度。通过初试人员将进入复试环节。同一岗位通过初试人数如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则取消该岗位。
(2)复试
复试由试讲和笔试组成,满分折算为100分,试讲占70%、笔试占30%。试讲环节由考核组进行量化打分,最低合格分数为75分(满分为10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台州教育网予以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台州教育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学科竞赛教师按相应要求)、荣誉(或成绩)等有关证书或证明,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提交材料与所填报信息不符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同时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若有岗位出现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违约,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若有个别岗位未能开考,在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情况下,可在已开考的同一学科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录,最多补录1次。
4.符合台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安家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
5.如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迟考试,敬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台州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
具体岗位咨询详见附件1。
2.监督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6-88582150;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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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