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台州市临海市水利局下属临海市东部海塘水闸事务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年11月2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精神,经研究,临海市水利局下属单位临海市东部海塘水闸事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市东部海塘水闸事务中心属临海市水利局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海塘及其配套工程(水闸等)巡查养护、运行管理、水文观测、滩涂管理、防汛防台抢险应急工作;承担辖区内海塘及其配套工程的纳潮排涝、防洪排涝及水位调节任务;依法制止各种危害和破坏海塘及其配套工程的行为;配合做好涉及海塘、滩涂、工程设施建设审批的前期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硕士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4日(含),留学人员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4日(含)。
(二)招聘岗位及其专业要求
1.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员1名,专业要求: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二级学科:软件工程;
2.水利工程管理员2名,专业要求:一级学科:水利工程、土木工程;
3.机电设备管理员1名,专业要求:一级学科:电气工程、机械工程。
以上专业参照教育部研究生相关目录设置,要求一级学科的指一级学科所涵盖的二级学科专业均可,二级学科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若学历认证上的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结果不一致的,以学历认证的专业为准,学历认证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准。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教育部目录里,但和所报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市水利局结合研究生专业课程另行商议决定,专业名称涉及更名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的专业可比照国内研究生目录相关专业。
三、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上传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1)、并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面、身份证、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有关材料。电子邮件发至电子邮箱:853184698@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报名材料”。临海市水利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3时,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需在参加考试前提交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任何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12月9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无效。
现场复审时间待定,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东方大道219号607室。
四、考试
1.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2.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若面试成绩相等,由水利局再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因故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在相应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被聘用人员收到通知办理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临海市水利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此类情况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开具介绍信)之后放弃聘(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被聘(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自录用之日起五周年。
请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海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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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