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台州镇海中学台州分校招聘初高中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3年03月15日讯:镇海中学台州分校是由台州市人民政府和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合作创办,并由镇海中学全面管理的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完全中学。学校秉承镇海中学“励志、进取、勤奋、健美”校训和“梓材荫泽,追求卓越”“教育重在自觉,贵在成全”等理念。全体教师坚持“学生在,老师在”的教育态度,潜心施教,静心育人,培养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新时代少年。
根据学校高中部事业发展需要和上级关于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转公办的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高中教师11名、初中教师2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岗位 |
人数 |
高中岗位 |
人数 |
语文 |
1 |
数学 |
1 |
英语 |
3 |
物理 |
2 |
化学 |
2 |
信息技术 |
1 |
通用技术 |
1 |
—— |
—— |
初中岗位 |
人数 |
初中岗位 |
人数 |
语文 |
4 |
数学 |
4 |
英语 |
3 |
科学 |
1 |
历史与社会 |
3 |
道德与法治 |
1 |
体育 |
2 |
音乐 |
1 |
美术 |
1 |
信息技术 |
1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继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有广泛的学科或业余生活爱好。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价值追求。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愿意并有能力承担基础学科教学以外的学生活动或心理成长指导等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5.专业对口(在职教师须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书,专业不作要求)。专业由学校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学校审核意见为准。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要求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止2024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予以解聘。
7.已被市直公办中小学聘用的事业编制教师(含已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普通中学教师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等教学相关综合荣誉;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教学大比武中获得台州地区县市区级一等奖(其他地区为二等奖)及以上(所获荣誉应与所任教学科一致);
(3)市直民办报备员额身份教师(仅可报考初中岗位)。
2.2023届本科毕业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优秀毕业生;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3)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双一流”高校、省属重点院校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2;
(4)浙江省内高校师范类“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2;
(5)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3.2022届、2023届硕士研究生(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本科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属重点院校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届公费师范生,高校就读期间所获荣誉或成绩不作要求。
4.美术学科限招台州市普通中学在职教师,且毕业于浙江省内高校美术学(师范)或设计类专业,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教育网(http://jyj.zjtz.gov.cn“通知公告”栏)、“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台州市→台州掌上教育→“教师招聘”);
3.镇海中学台州分校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7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发送报名材料至zhzxtzfx@163.com。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1)《2023年镇海中学台州分校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6)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或证明;(7)台州范围内事业正式在编教师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8)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默认报考人员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同一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核准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聘比例。
(三)资格复审
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现场提供网络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材料按序整理成册)。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与资格初审时所报信息不符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试讲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自动进入试讲环节,试讲时间与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采取试讲(分值100分,占60%)和笔试(分值100分,占40%)考核方式,试讲合格分为75分;试讲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以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通知为准。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分出现并列,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人员名单将在台州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国家公务员局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台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荣誉(或成绩)等有关证书或证明,逾期无法提交材料或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同时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反映(0576-88582150),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者,原则上不再递补,确需递补的,由学校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同意,最多递补1次。
4.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六、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
镇海中学台州分校校(党)务管理中心。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汇丰路1132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9022708,联系人:汤老师、宋老师。
(二)监督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6-88582150;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镇海中学台州分校和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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