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亳州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12月10日讯:亳州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招聘70名,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附件1《亳州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6.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以上学历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本科学历不包括专升本;
7.本科统一为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0日(含)以后出生);专科统一为25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0日(含)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纳入国家统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尚在培训期内的人员,2021年不能取得规培证的人员。
(二)其他
1.报考岗位代码101-104护理专业历届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
2.报考岗位代码105、106、107、109的历届人员:
①2019年以前毕业(含2019年毕业)的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②2019年以前毕业(含2019年毕业)的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毕业生须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3.护理专业历届毕业生要求具有1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岗位代码108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代码110须具有会计专业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五、报名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民医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ahbzyy.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5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1.提供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亳州市人民医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ahbzyy.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下载《诚信承诺书及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认真阅读后签名并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填写《亳州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应届毕业生须上传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整体大小不超过2M):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生证、身份证。历届毕业生须上传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整体大小不超过2M):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护理专业历届毕业生还须上传1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我院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6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至2020年12月31日12: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确保招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医院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审核通过人员,可于2021年1月4日下午16: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考生不再参与招聘考试,报名费将在面试成绩公示后退回个人。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1月13日9:00至2021年1月16日8:00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上午,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内容:共有2个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1.《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00分钟,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2.《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
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委托相关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7:3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在亳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及时在亳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费用80元。请考生及时关注亳州市人民医院官网,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方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招聘计划数的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情况,同时入围。考试总成绩在网站公布。
(四)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重点为报考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人力资源部进行体检和考察。未按期进行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其中考察时:
应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
历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本科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
护理专业历届毕业生要求具有1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若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医院公示栏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正式报到时,拟聘人员须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本科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如到202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毕业证(本科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608752,0558-5675755。
十一、有关事宜
(一)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558-5675122、0558-5675587
技术咨询:0561-3039039
上述信息咨询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亳州市人民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亳州市人民医院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公告》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亳州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附件2:诚信承诺书及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符合《亳州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所述“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本人所填内容和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亳州市人民医院有权对本人予以“立即辞退”处理。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安康码”非绿码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试期间,考生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4.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6.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7.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名):
2020年1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