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山市屯溪区面向村和社区“两委”成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年12月13日讯: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激发村和社区干部工作热情,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组通字〔2022〕21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组通字〔2022〕30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在全区范围内面向村和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屯溪区村和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名,安排在其原所在的镇、街道所辖行政村(含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工作。招聘计划等信息2022年12月12日起同时在屯溪先锋网(http://www.txqxfw.gov.cn/)、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ahtx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17?type=4&action=list)上统一发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9日后出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任屯溪区村或社区“两委”成员,且在岗履职累计满3年及以上(截止2022年12月19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屯溪区兴昱路7号屯溪区委区政府大楼629室,联系电话:0559—2596311)。
3.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在岗履职累计满3年及以上证明材料(当选证书、任命文件等);(3)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4)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自行下载填写且经审核的《屯溪区2022年面向村和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并做出书面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屯溪区2022年面向村和社区“两委”成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须由报考人员所在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
5.开考比例:应聘的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招聘的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层工作能力实务。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市情区情、国家村居政策法规、村居知识、写作等。笔试总分为100分。为确保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专业测试环节。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22年12月22日下午15:00—17: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的质量,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成绩合成
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先笔试成绩、后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考察对象所在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屯溪区先锋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所在镇、街道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聘用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村、社区继续工作不少于两年。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屯溪先锋网、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9—2596140(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
0559—2596311(黄山市屯溪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133(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59—12380—1(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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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黄山市屯溪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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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