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黄山区赴高校招聘引进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4:37:22 来源:人才引进网
黄山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引进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黄山区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引进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引进计划
黄山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引进医疗卫生紧缺人才。招聘引进计划详见附件1。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考条件
招聘引进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引进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①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件报考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PDF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如“张三1723001”)。收到该邮箱回信,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箱地址:hsrmyy1949@163.com。
②校园现场报名。
地点:皖南医学院(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滨江校区)。
2、报名时间:
①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3月10日8:00至2024年3月14日17:30;
②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至12:00。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黄山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引进医疗卫生紧缺人才报名表 》(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须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在招聘过程中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②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电子照片(照片命名方式“姓名+岗位代码”);
④学历学位证书;
⑤相应专业资格证书;
⑥相应承诺书(见附件3)。
4、报名须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测试。
5、资格审查
黄山区卫健委会同黄山人民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资格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资格初审结果将于3月15日 17:00前发放到报考人员的报名电子邮箱,请考生注意查看。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于2024年3月16日上午9:00至皖南医学院(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滨江校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校园报名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等情节,将取消聘用资格。
为确保新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2、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时间:2024年3月16日14:00-16:00
地点:皖南医学院(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滨江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5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聘用资格。入围体检考察最后一名专业测试得分相同的,通过增加面试题确定排位。
专业测试时间:2024年3月17日,地点:皖南医学院(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滨江校区),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签约。以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招聘引进单位与拟体检考察人选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造成的缺额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文件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黄山区政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聘用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原因出现空缺,空缺名额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黄山区人才办公室、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及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黄山区政府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9-8500045(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0559-8500603(黄山区人才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9-8500252(黄山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共黄山区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