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宣城市国资委招聘公告
2022年09月24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宣城市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资监管专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参照机关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岗位回避。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国资监管专员2名,主要从事国资国企业务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基本要求:政治素质好、诚信正直、遵纪守法;责任心、事业心强;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表格处理能力,有相应的沟通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③现役军人;④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⑥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岗位条件:岗位一1名:中共党员,具有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岗位二1名:须具有会计、审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上述2名人员还须同时具有金融、经济、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财经类专业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年龄33-37周岁。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公布招聘公告
在宣城市财政局(国资委)、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15:00~2022年9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应聘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chenmingming004@126.com,邮件标题为报名者姓名+报考岗位+电话号码:
①本人填报的《应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公告网站下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
③本人近期电子版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④岗位工作年限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书或单位工作证明(需写明工作岗位);
3.根据报名资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资格。已聘用的,一经查实,我单位将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名单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
2.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3.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考察人才适岗性等,确定入围人选。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书或单位工作证明(需写明工作岗位)等原件和应聘人员报名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由市国资委负责,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宣城市财政局(国资委)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即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并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体检。
(五)体检
根据面试的综合成绩和资格复审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人员,将不予聘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要求,采取一种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包括个人征信资料、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等)。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或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1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视为不合格。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宣城市财政局(国资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履行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市国控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并衔接劳动和社保关系,聘期内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由市国资委负责。各岗位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者薪酬待遇按照略高于市直机关单位同等资历正科级职务人员(首次聘用按机关工龄10年左右、任职3年左右参照)标准确定。聘用人员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四、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工作日时间,下同):0563-3011865、3036887
监督电话:0563-2612388
五、相关说明
1.提交报名表即表示应聘人员承诺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接受本公告的各项内容。本单位对应聘者信息保密。如提供虚假信息,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此次招聘岗位涉及年龄、工作经验等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结束之日。
3.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浏览网站;本单位对无法及时联系应聘人员、应聘人员不知晓本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导致的后果不承担责任。招聘各阶段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建议有意向参加应聘的人员,从即日起,已在宣城市的考生尽量居家备考,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与外来人员接触,避免参加聚会聚餐活动。外出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离开宣城市;目前仍在宣城市外的考生,建议提前7天入(返)宣,并持续关注宣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按要求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和面试准备。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具体有关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附件2《疫情防控告知书》。
5.参加面试的人员,须配合本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宣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申领本人的“安康码”、“行程码”及面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并佩戴口罩进场。
6.本公告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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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国资委
2022年9月23日